不在香港常住,7年后能否申请香港永居?
通过香港优才计划拿到香港身份,“通常性居住”满7年后即可申请香港永居。
但是最近,有很多客户来咨询银河君——工作重心和家庭暂时都还在内地,无法做到在香港常住,7年后可以申请香港永居吗?
针对这样的情况,银河君就继续为大家解释一下,申请香港永居需要哪些条件?不在香港常住,是否就无法申请香港永居了呢?
香港永居申请资格是什么?
大陆居民如果想取得香港特区护照要先成为永久性居民再申请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和护照同时申请,申请资格如下:
《基本法》指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旧版香港智能身份证▲
香港永居申请条件: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上述说明,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赴港定居,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时都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
怎样才算是"通常性居住"香港?
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举个例子吧:
A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每隔半个月就要回内地一段时间,那么A先生的情况仍会被入境处视为在香港通常性居住。
什么情况不被视为“通常性居住”?
在决定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须视乎个人情况及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3、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4、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以下的几种情况,是一定不被视为合法的在香港通常性居住。
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1、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
2、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
3、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4、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
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6、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7、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8、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除了以上8种情况,还有一种是——在任何期间,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银河君温馨提醒:如想证明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申请者可提供以下有效力证明,如子女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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