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永居续期,不用回港了!10项细节问题详解新规
香港入境事务处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不在香港,而且逗留签证期限即将届满(或已经届满但没超过12个月)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可以申请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回港!
信息来源: https://www.immd.gov.hk/hkt/message_from_us/20201231.html 这个规定很快就传开了,有不少人都在后台咨询“回港申请”,现在银河君将高频提问和政策关键信息整理成10项问答,具体如下: Q1:哪些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可根据新规,提出“回港申请”? 这项安排适用于通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一般就业政策”、“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等入境政策的获批人士和受养人。 换言之,香港优才、专才、留学、科才等都可以提出“回港申请”。但如果是外籍家庭佣工及输入劳工,就不适用。 Q2:身在内地/澳门/台湾/国外,要怎么根据该政策递交申请? 申请人无须在申请及领取签证当天在香港。 递交“回港申请”的方式有两种: 第1种是邮寄表格原件到香港入境处; 第2种是委托在港的18岁以上的香港居民现场递交(需要授权信原件)。 目前不能直接通过网上申请。 Q3:递交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1 按对应入境政策/计划向入境处递交已填妥的相关申请表格(跟平常申请延期逗留一样) 2 延期逗留所需的证明文件(跟平常申请延期逗留一样) 3 提供信函说明未能适时回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的原因 4 授权信正本(如需要委托香港朋友或机构办理) 如果申请人是受雇于香港公司(以就业方式获准在港逗留),则需由公司向入境处提出申请,并就申请人未能适时回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进行解释说明。 补充说明:如果是银河集团的客户,直接联系专属客服经理即可。 Q4:根据这个“回港申请”政策申请的签证是临时的签证还是延期逗留签证? 是延期逗留签证,但会以入境签证的形式签发,也就意味着需要在指定日期前入境香港激活一次(一般是3个月内)。 如果不激活,即使获发“回港签证”许可也不代表“延期逗留”获批。 Q5:如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回港签证”许可,可以再次申请吗? 一般情况下,同一申请人只能获发一次“回港签证”许可。 如申请人在“回港签证”许可有效期内未能及时回港激活签证,即使其再次根据特别安排递交回港申请,入境处将不会再向其签发新的“回港”许可。 Q6:是不是申请了,就会获批? 入境处在审核申请过程中,会综合各种资料慎重判断申请人是否确实属于受客观原因影响而无法及时回港申请延期逗留的情形。 如果本次申请不获批准,申请人日后回港,则需要重新申请有关签证/许可。 Q7:这项临时安排,什么时候会结束? 视乎疫情,随时暂停该安排 Q8:在该政策出台之前,我已经递交延期逗留(续期)申请,申请如果获批,我是否能委托他人领取? 如果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已经递交申请,申请批准后,可以委托他人领取签证时,但所有申请人亦必须身在香港。 Q9: 在该政策出台之前,我的延期逗留(续期)申请已经获批,我能否根据该政策申请回港? 可以,但必须要根据该政策再递交一次申请,获批后领取了进入签证,再拿该签证入境香港。(根据回港申请安排,申请人在申请或领取时,都无须身在香港) Q10:拿到“回港签证”许可后,我可以一直待在原地(内地/澳门/台湾/国外)吗? 入境处发布原文是“...本处可考虑向他们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让他们在该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的有效期内回港。” 句末的“回港”,首先强调要按照领取入境签证的形式,需申请人亲自入境香港激活签证。 但鉴于办理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会考虑“通常居住”因素,非永久居民一般每次连续离港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83天。 所以,拿到“回港签证”许可后,记得去香港入境激活。 注:在广东的香港居民可以循“回港易”计划回香港免隔离,所以激活签证不用担心在港隔离问题;但返回内地,现在普遍为“14+7”即21天的隔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