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才计划申请条件
香港专才计划主申请人基本要求: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2、没有安全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3、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拥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4、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5、申请人须有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6、薪酬福利(包括收入、住房、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专才移居计划不适用于:
以单程通行证计划以外的途径取得澳门居留身份证并现居澳门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阿富汗及朝鲜的国民。(单程证,是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发给内地居民来香港或澳门定居的证件。)
香港专才计划受养人要求:
1、配偶,并提供关系证明;
2、18岁以下的未婚受养子女,并提供关系证明;
3、有保证人(根据有关计划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受养人将会获得与其保证人相同的逗留期限。
受养人其后可申请延期逗留,而有关的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及保证人仍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按现行政策,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就读及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香港专才计划的居住要求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并无规定受聘人一年内的最少留港日数,但受聘人应主要是在香港特区而非在外地或内地从事有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