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又又又派钱,非永居也有份!7月2日申领,最低4500!
上一项申请尚未结束,新一项派钱已经来了! 这次又是派什么钱?派到谁手里呢? 香港关爱基金向“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发放津贴,即使非永居,都有机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香港居民,即使有香港身份证(非永居亦可),另外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以月租或长租方式租住私楼、工厦或商厦单位 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社会房屋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 由非政府机构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 临时房屋 船艇 无家者 申请人与同住成员均不可在港有物业;若租住单位是来自家人、领取综援人士也不符合资格 。 来港目的非定居人士(如外佣),以及申请来港签证时已确定有足够经济能力的在港生活人士,不包括在内。 即使拥有公屋户籍,只要于递交申请时,居住于属于项目涵盖的居所类别(即租住私楼、工厦,居于临时房屋等),并符合其他受惠资格,经审批同样可获发津贴。 申请人过去3个月平均每月住户入息不超过以下限额;租住私楼、工厦、商厦或社会房屋者,在过去3个月平均每月租金不超过以下租金上限 派钱额度 只要符合申请要求,或可与永居1万额度同时享有。 申请时间 政府采取分批按受方式接受申请: 7月2日起接受1人住户申请; 8月3日起接受2人住户申请; 9月1日起接受3人住户申请; 10月5日起接受所有合资格住户申请,不论住户人数; 2020年11月30日全部申请截止。 政府透露,若资料齐全,料可于2个月时间内处理,并安排发放津贴,首批资助有望于8月底发放。 申请方式 7月2日起,申请表格可从关爱基金网页下载,或在服务单位、社会福利署、民政处领取。 但表格递交需要亲身在有关单位投递,或邮寄到服务单位。 根据申请者组别,应邮寄或递交至对应服务单位以提交申请: 一般住户(接受一般申请服务单位) 纯长者住户(长者服务单位) 纯青年住户(青少年服务单位) 无家者(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 被问及为何不设网上申请,罗致光表示,不少申请者是长者或基层市民,填表有机会面对不少问题,故希望透过服务单位,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也令服务更顺畅。 届时申请者要提供资料如入息证明,申请约需两个月时间处理,希望尽快批出资助;若直接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申请,或因资料问题需时更长。申请人可银行转账或抬头支票领取津贴。 至于2021年派发安排,罗指做法较第一轮简化,合资格住户1月会收到信件,要告知秘书处会不会申请继续申请津贴,若继续则不需要重新填表,若仍符合资格,第一轮受惠住户应很快收到津贴,明年1月至5月新申请者也可提交申请,5月底截止申请。 收钱方式 申请人可透过两种方式收钱: 银行转帐:津贴可发放至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有效本地港元储蓄/往来银行帐户,不接受联名户口、信用卡户口、贷款户口、定期存款户口、投资户口或外币户口。 抬头支票:有关服务单位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带同香港身份证前往对应地点领取申请结果通知信及支票。如申请人没有于指定期间领取支票而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将不会获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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