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又发钱了:永居2000,非永居1000
大家快去看看自己的八达通或者其他消费平台的钱包,有没有收到。
一、如何领取消费券?
八达通
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的补贴领取站 7-Eleven、OK便利店、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Market Place及3hreesixty的所有分店(只需向店员示意,毋须先消费) 八达通服务站 「八达通」应用程式(在手机拍卡领取,注1) 注1:如合资格登记人已将实体八达通卡转移为手机八达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内的八达通卡、Huawei Pay八达通卡或Samsung Pay八达通卡),则毋须拍卡已可在消费券发放后透过「八达通」应用程式直接按键领取。 Android - 具备近场通讯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后型号,并已安装iOS 13或以上,或已连接八达通卡流动读写器
一般来说,消费券适用于接受支付宝香港、BoC Pay、八达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饮和服务业商户的实体及网上店铺,例如零售店、街市摊档、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便利店、餐厅、快餐店、咖啡店、娱乐设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
原则上,消费券不适用于以下交易类别[注1]:
政府收费(例如税款、罚款、牌照费、隧道费、停车咪表)
公用事业收费(即水、电、煤气)
公共机构收费(例如医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
教育开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课程的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的收费)
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保险)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组织)
直接向非本地商户购物(包括于本地透过非本地网上平台购物)
个人对个人(P2P)支付
兑换现金
注1: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收取的消费券不能用于上述交易;而八达通则不会将有关交易金额计算入「合资格消费」的累积总额。所有透过已登记计划的八达通卡进行的交易,如属适用的消费项目,便会自动计算入「合资格消费」的累积总额,以确定有关合资格登记人能否及何时可获发放第二期(2,000元或1,000元消费券。
市民在登记消费券计划(包括2021年及2022年消费券计划)时,相关指引已清楚列明消费券只可用于本地消费,不可以兑现或作其他用途。各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会留意各商户的交易情况,如发现个别商户有涉嫌违规行为,会采取适当跟进行动,包括终止向有关商户提供储值支付服务。另一方面,个别市民或商户如涉及造假或欺诈行为,有可能触犯法例,我们会将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跟进。
如何使用消费券
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消费券金额会独立于帐户内原有的电子钱包,市民在付款时可选择是否使用消费券,然后如常付款。有关使用电子钱包及消费券的详细方法,请浏览有关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网页或致电其热线查询。
八达通:市民只需如常将八达通卡放于商户的读写器上拍卡,或透过「八达通」应用程式使用八达通卡作网上付款,即可使用八达通卡内的消费券。
消费券的使用期限
现有登记人(即已于4月16日获发第一期3,000元或1,500元消费券的市民)
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
在2023年4月16日发放的第一期消费券(3,000元或1,500元)的使用期限为2023年10月31日,在2023年7月16日发放的第二期消费券(2,000元或1,000元)的使用期限为2024年2月29日。未使用的消费券余额将在使用期限后自动失效。
八达通
合资格登记人在指定渠道拍卡/按键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后,消费券会以储值额形式存入有关八达通卡内,没有所谓使用期限,但如合资格登记人同时透过八达通收取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费券并于2023年10月31日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仍少于在4月16日获发放的第一期消费券券额(即3,000元或1,500元) ,将不会获发放第二期(2,000元或1,000元)消费券。
新登记人
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
在2023年7月16日发放的第二期第一张消费券(3,000元或1,500元)及在2023年10月16日发放的第二期第二张消费券(2,000元或1,000元)的使用期限均为2024年2月29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余额将在使用期限后自动失效。
八达通
合资格登记人在指定渠道拍卡/按键领取已发放的消费券后,消费券会以储值额形式存入有关八达通卡内,因此没有所谓使用期限,但如合资格登记人于2024年1月31日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仍少于在7月16日获发放的第二期第一张消费券券额(即3,000元或1,500元),将不会获发放第二期第二张(2,000元或1,000元)消费券。
查询消费券发放、领取及使用纪录
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
合资格登记人如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费券,应用程式内均设有消费券计划专区,供相关用户查询在计划下已获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已使用的消费券金额、尚余可供使用的消费券金额及已获发消费券的使用期限等纪录。
八达通
合资格登记人如透过八达通卡收取消费券,可透过以下方法查询「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不合资格消费」交易、已领取及存入八达通卡的消费券金额、尚余未领取消费券金额及领取消费券金额的截止日期等纪录:
八达通网站[注2]
八达通服务站
客户服务热线:2969 5588
「八达通」应用程式[注2]
Android - 具备近场通讯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后型号,并已安装iOS 13或以上,或已连接八达通卡流动读写器
注2:市民在八达通网站输入八达通卡号码及登记参考编号,或在「八达通」应用程式加入有关八达通,便可查阅「合资格消费」的交易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