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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作为受养人申请香港身份?

发布时间:   32961

香港优才,香港专才以及香港留学是当下热选的移居项目,申请人不管以哪种方式获得香港身份,配偶及18岁以下的未婚及受养的子女都可以作为受养人随同来港。

收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作为受养人申请香港身份?

关于受养人的问题,银河君也接到很多朋友的询问:

受养人是如何界定的?

养子女能作为受养人吗?

首先,入境处对香港受养人申请规定早有说明。主申请人在办理优才/专才/留学申请时,可以为以下合资格的受养人同时申请签证,一旦获批,香港受养人签注的准许逗留时间一般和主申请人的准许逗留时间相同,受养人能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与当地居民基本相同。

1. 保证人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就包括

a.其配偶;
b.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c.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2.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投资者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注1)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或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就包括:

a.其配偶;以及
b.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看完了受养人的定义,朋友们不难理解收养的孩子也是可以作为受养人的。银河专家提醒,朋友们为收养的孩子办理受养人签证时,需出具收养手续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收养公证以及其他入境处要求的材料就可以了。

关于受养人的问题你还有什么疑问吗?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银河君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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