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香港首次与内地交换CRS账户信息,高净值人群怎么办?
根据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消息,中国已经依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第29条之规定,将《公约》效力正式扩大于香港和澳门两地。《公约》在2018年9月1日正式在香港和澳门两地生效实施。 简而言之就是,香港和澳门将从此前CRS实施的“双边模式”转变为“MCAA模式”,也就是“多边协议模式”。
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为“共同申报准则”,即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简单来说,CRS的实施就是一次个人资产的全球大联网。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有些人可能会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从而达到逃税目的。于是,各国政府为了维护本国税收权益,就开始联合,相互披露对方国家公民在自己国家的经济财产信息,以避免偷漏税、洗钱等。 什么是双边协定模式、MCAA模式,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双边协定模式:参与CRS的辖区间两两自愿签署双边协议,而后开始信息交换。即,香港、澳门要一对一的去寻找愿意跟自己交换信息的辖区。 MCAA模式:参与CRS并签署了MCAA的辖区(假设为P辖区),还需悄悄告知OECD自己心仪、希望配对的辖区(假设为K辖区)。如果OECD发现恰巧K也希望与P进行信息交换,那P辖区和K辖区可以开始互通有无明送秋波啦)。 中国作为MCAA签约国,已经根据MCAA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其在中国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香港和澳门(这一决定在2018年9月1日起生效),这就意味着:
9月1日正式在香港和澳门两地生效实施,中国大陆高净值人群在香港及澳门的五大类金融账户将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由双边协定模式转到MCAA模式后,香港和澳门的税务局很快将与更多国家的税务局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中国大陆与香港和澳门两地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CRS下的第一次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正式具备了(准)国际法律依据。
从今年5月,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国税务主管部门都在本地立法基础上开始了CRS涉税信息的收集和接收工作,海外资产将更加透明化。
中国税收新时代的到来,将会强力冲击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结构,如何转变传统的理财观念,调整方向,应对变更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带来的影响成为了当务之急。
银河君认为,我们的海外资产正在透明化,正在强力冲击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结构。资产安全、保护私密、切割风险、收益税费等因素将成为高净值人群的主要需求,正确适合的身份、提早合理的税务规划与实施将为其解决减少相应的成本。